京东平台新发布《京东全渠道开放平台外卖美食门店名称命名规范》,该规则于8月16日生效,正文如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条为规范化外卖商家名称的命名,提升用户体验,依据京东平台规则与京东到家平台规则,特制定此规范。

第二章店铺/门店命名规范原则

第二条店铺/门店命名须遵循一致性原则:线上外卖店铺/门店名称的命名,需与线下实体店名称保持完全一致;

第三条店铺/门店命名须遵循唯一性原则:线上外卖店铺/门店之间的命名不能重复。

第三章店铺/门店命名规则

第四条商家需依照以下格式对店铺/门店进行命名:

(一)格式一:商家名称需要与门脸牌匾上的店名保持完全一致。示例:太太好粥。

(二)格式二:店铺/门店名称(**店),适用于多门店场景,示例:太太好粥(三元桥店)。注:**只能为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括号需使用中文符号。

第四章店铺/门店命名文案细则

第五条店铺/门店命名文案需遵循以下规则:

(一)店铺/门店名称不得超过13个汉字或26个字符;

(二)店铺/门店名称中括号符号“()”必须为中文符号,不得采用英文符号及其他形式的括号与符号,如"()"“【】”“《》”、异型符号等;

(三)分店信息只能包含地理位置信息或者商场信息,且必须以“店”字结尾,禁止出现旁边、对面、交叉口等模糊方向性词汇;(错误示例:XX楼下、XX左侧、100米、XX旁边店、XX广场对面店、XX交叉口店等);

(四)禁止录入特殊字符;

(五)禁止出现任何店铺属性、认证定义等非店铺名称本身所有的信息,如:总店、连锁、品牌、加盟等;

(六)禁止出现任何诱导性、绝对化定语,包括但不限于:纯绿色、无污染、半价、打折、抢、送、*元、特价、赠饮、秒杀、直降、爆品、第一、免费、满减等诱导性词汇;

(七)如果商家名称、商家logo尚未获得注册商标使用权,禁止使用与注册品牌同名或近似的名称;

(八)商家名称中禁止出现侮辱性、敏感性及不雅性词汇;

(九)禁止出现其他违法违规以及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词汇等。

第五章店铺/门店名称修改流程

第六条符合以下情形的名称可提交修改流程:

(一)门店名称不符合平台规则要求(如格式不规范、品牌侵权等);

(二)线下实体店名或品牌名发生变化,需同时提供证明材料。

第七条店铺/门店名称修改路径:商家中心→商家设置→门店设置→修改→门店名称→保存。

第六章违规处置

第八条对于商家未按本规范设定店铺/门店名称的,应在接到京东整改通知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整。针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京东有权依据本规范对店铺/门店采取下线、隐藏的管控措施。

第七章附则

第九条京东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过京东商家后台管理中心、规则中心予以公告,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已经单独通知到每一家使用京东服务的商家;若商家在本规范内容修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京东全渠道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家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更新的规范。

第十条本规范作为商家与京东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商家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第十二条本规范于2022年8月9日发布,8月16日生效。

点赞(0)
立即
投稿
返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