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鱼近日通知称,为了满足用户正常的闲置物品流通转让需求,合理、规范的促进票务卡券等业务发展,兼顾安全、合规的社区治理要求,闲鱼社区将变更营业性演出门票、电子卡券等商品的发布规范。

此次规则变更涉及《闲鱼社区信息发布规范》《闲鱼社区管理规范(试行)》。变更于2023年6月19日公示,将于6月26日正式生效。

具体来看,《闲鱼社区信息发布规范》方面,变更前,针对票务类商品,用户在二级类目“演艺/表演类门票”类目的在线商品数不得超过3件,单张门票的售卖价格不得超过票面价格的10%,且近90天演艺/表演类门票交易笔数不得超过3笔。

变更后,用户不得在未获得合法票品销售资质或确认合法票品来源情况下发布演出门票类商品,不得发布涉嫌违法违规、无效等情形的演出、赛事、展览等各类活动票品或类似、相关票品。

电子卡券是指话费充值卡、加油卡、电商/商超卡、游戏卡、视频娱乐卡、咖啡美食卡券、旅游出行卡券等电子形式的卡券。

针对电子卡券,变更前,闲鱼合作回收商向用户回收电子卡券类商品,每笔回收订单最多5张卡券(其中二维码形式的咖啡美食券最多10张),每种类型卡券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天。

变更后,用户需在指定的回收频道提交电子卡券信息进行交易,不得通过发布闲置物品的方式发布电子卡券类商品。

《闲鱼社区管理规范(试行)》变更内容为第十一条“规避准入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变更后,“规避准入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处理违规信息。视情节严重程度还可采取扣分措施,严重的每次扣20分,特别严重的扣100分。

“规避准入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指用户未经资质备案发布商品或信息,或规避行业特殊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发布需资质备案后方可发布的商品或信息,如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酒、婴幼儿食品、特殊用途类食品、法律咨询/代理/法律文书代拟、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版权代理及相关服务、工商注册/登记、会计服务、租房等。

规避行业特殊要求发布的商品或信息:比如发布未获得合法票品销售资质或未确认合法票品来源情况下的演出门票类商品,发布涉嫌违法违规、无效等情形的演出、赛事/展览等各类活动票品或类似,相关要品,在回收频道之外,通过发布闲置物品的方式发布电子卡券类商品;

发布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的,虚假的,或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租房房源类信息;发布未获得企业授权的或虚假的兼职信息。

二级类目“图书”商品需扫描ISBN编码发布,发布的单一闲置物品信息中不得含有多件出版物类物品信息(套装出版物除外)。

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的经营性卖家,需要上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出版物租赁备案、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经平台审核通过后方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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