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正常交易秩序,拼多多对2022年双十一期间商家发货相关规则作出如下特殊规定:
1. 发货时限
1.1. 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面进行调整:
商品类型发货时限
普通商品3天(72小时)
直供商品3天(72小时)
直邮商品6天(144小时)
1.2. 商家发布预售商品的,发货时限以商品标题标示为准。
1.3. 《拼多多虚拟商品市场管理规范》2.2条所述一级分类下的虚拟商品,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以商家所选的时限为准,不做调整。
1.4. 适用《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的其他特殊商品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限按照下列时限中较晚的确定:
1)根据《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确定的发货时限;
2)参照本公告1.1条有关普通商品规定确定的发货时限。
1.5. 2022年11月10日23:59:59之前成交的订单发货时限不变。
2. 虚假发货判定标准
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商品虚假发货判定标准如下:
2.1.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包括转运后物流单号,下同)后的48小时内(直邮商品、直供商品为72小时),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物流信息;
2.2.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后的48小时内(直邮商品、直供商品为72小时),该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没有揽件信息(若同一物流单号存在多条揽件信息的,则依据最后一条揽件信息的时间来判断);
2.3. 商家上传商品物流单号前30天内,已有不同收货人或不同收货地址的订单使用该物流单号发货;
2.4. 其他订单物流信息异常的情形。
3. 虚假轨迹判定标准
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5日23:59:59期间发货(以后台点击发货为准)的订单,其虚假轨迹判定标准如下:
3.1.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自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出现首条物流信息至商品离开首个分拨中心所在省份的时间间隔:普通地区超过72小时,偏远地区超过96小时,极偏远地区超过120小时;
3.2.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的物流轨迹存在下表所列的任一情形的:
揽件地址与收货地址所在省份/区域揽件地址与收货地址关系首条物流信息至派件信息之间任意轨迹节点超时未更新
江浙沪皖区域均在同一区域超过72小时
京津冀区域均在同一区域超过72小时
除新疆、西藏、内蒙古外的省份均在同一省份超过72小时
在不同省份(江浙沪皖之间收发货和京津冀之间收发货的情形除外)超过120小时
新疆、西藏、内蒙古任一地址在新疆、西藏或内蒙古超过 120小时
3.3.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在相应物流公司官网存在异常、重复的物流轨迹信息;
3.4.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的收件信息或物流签收信息与消费者订单显示的收货信息不符;
3.5. 商家上传的直邮商品物流单号对应物流轨迹的揽件地与该商品实际设置发货地不符;
3.6. 商家上传的直供商品物流单号未从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保税仓发出;
3.7. 商家的直邮商品或直供商品订单物流轨迹中,无真实的清关记录;
3.8. 商家上传的商品物流单号存在其他物流轨迹明显异常或消费者在商家发货后合理期限内未实际收到所购商品的情形。
4. 物流服务考核规则调整
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3日23:59:59期间成交的订单,若消费者在2022年11月11日00:00:00至2022年11月18日23:59:59期间:
1)发起物流投诉;或者2)选择物流异常相关原因发起售后退款的,将不会计为物流服务异常订单。
5. 其他
5.1. 本公告特殊规定未涉事项,适用《拼多多发货规则》或《拼多多特殊商品发货规则》之规定。
5.2. 对于上述调整,届时系统将自动调整相关订单的判定标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