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经营“生鲜—海鲜水产—蟹类”、“生鲜—海鲜水产—海鲜卡券”两个三级类目的商家,可以享受到如下激励政策:
一、销售激励政策
1、销售额定义:
1)一切统计口径以京东黄金眼后台为准;
2)销售额=(黄金眼财务口径)NetGMV-非常规交易GMV;
3)非常规交易GMV包括但不限于虚假交易(例如**、*评价等)、线下大单等,不包括自然2B订单。所有评判标准以京东类目运营为准。
2、关于补贴券:
定义:指由京东平台发放并承担的优惠券
使用规则:
a、补贴券的门槛、金额、张数、使用时间、适用产品等信息以商家和类目运营邮件确认为准;
b、所有补贴券需在规定时间内消耗完,过期不候;
c、若补贴券最终使用金额超过规则约定补贴金额,平台会向商家收回超出部分的金额,以商家付款单的形式;
d、补贴券使用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大面积套图,价格门等),京东有权临时终止优惠券,异常情况造成京东损失的,京东会向商家追回,形式同本条c项。
3、所有核算货币均为人民币。
二、 广告激励政策
三、 解释说明:
1、销售额仅统计“生鲜—海鲜水产—蟹类”、“生鲜—海鲜水产—海鲜卡券”两个三级类目,店铺其他三级类目产生的销售额不计入激励范围内。
2、若该规则中途变更,则变更之日前按照原规则执行激励考核,变更之日后按照变更的新规则执行激励考核。
3、激励考核时间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